(2022年6月30日开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付磊、黄玉国二位同志辞职的请求,开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付磊、黄玉国二位同志分别辞去开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