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0日开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主任会议提请,开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赵光南同志为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