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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人大监督工作的新“标本”

梁国栋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职业教育法的监督工作尽管已经告一段落,但其展现出的人大监督工作新动向,特别是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常委会审议报告和专题询问这种一环扣一环的全程式监督,不仅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监督工作的生动实践,而且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价值,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更具标本意义。

如何通过人大的监督,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取得实效,始终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张德江委员长结合监督工作实际和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执法检查必须遵循的四项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执法检查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和监督,推动法律得到正确有效实施,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全国人大常委会选择职业教育法进行执法检查,是因为我国当前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不仅事关经济转型升级,也与改善民生、扩大就业息息相关。在这重要的历史节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把检查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显示出全国人大常委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鲜明工作思路。同时,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也是该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一次执法检查。

而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又该如何体现党的领导?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张德江委员长亲自召开执法组全体会议,第一次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用行动诠释了新时期人大工作中党组书记应当担负起的责任。

坚持依法行使职权。执法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同时,执法检查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职权。

这样的理念始终体现在此次执法检查中。以执法检查方案为例,作为整个执法检查工作的行动指南,这份方案制订得好不好、问题抓得准不准、人员配备得强不强直接关系到此次执法检查工作的成效。为此,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在今年1 月中旬便赴地方开展预调研,深入研究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为制订执法检查方案及开展执法检查做准备。张德江委员长对此高度重视,亲自修订执法检查方案,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在任内第一次带队到地方进行执法检查。

坚持问题导向。作为一种重要的监督手段,执法检查具有很强的纠错功能。从设置这种监督方式的初衷看,就是为了通过发现法律实施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督促“一府两院”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从而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确保法律体系的正常运转。张德江委员长旗帜鲜明地指出,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问题导向,既要总结经验,更要查找不足,敢于直面问题、聚焦问题,不回避矛盾。

所以,执法检查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增强问题意识,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更要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抓住影响法律实施的关键问题、制约事业发展的重点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对症“下药”,从而推动问题解决、工作改进、法律实施。因此,配套法规的制定情况、保障职业教育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的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多年来影响法律实施的重点问题成为此次检查的重点。用许多专业人士的话说,这些问题无一不是制约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硬”问题。

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这次执法检查也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如何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提供了一个经典的样本。如何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始终是人大监督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实践证明,把握好这一关系,不仅有利于实现监督效能的最大化,同时,也有利于实现人大与“一府两院”的良性互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工作上的合力。当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摆在各级政府案头的大事要事。而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适时出手,是对职业教育的现状所作的一次全面“会诊”,实际上也是对政府工作的强有力支持。以此次开展的专题询问为例,张德江委员长亲自主持联组会议,进行专题询问。在近三个小时的时间里,相关部门负责人积极、坦诚地回答委员们提出相关问题。在一问一答的良性互动中,执法检查效果得到了强化,相关问题得到了及时回应和解决。可以说,在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大力推动之下,一股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大潮正在兴起。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 

 

字体大小 【 】 来源:  责任编辑:开封市人大管理员 时间:2015-08-20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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