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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对考察选用干部讲过哪些硬标准?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民网记者梳理发现,早在2014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二〇一四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就提到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问题。他强调:“抓早抓小,基础在下面,要上下联动,把问题化解在地市和县一级,有效防止‘带病提拔’。”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正如习近平所说,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十八大以来,围绕选贤用人和防止“带病提拔”,习近平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内涵丰富、思想深邃。习近平对考察选用干部讲过哪些硬标准?人民网记者为您盘点。

 防止部门责任缺失 落实工作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修订、审议通过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持续改进和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扎紧制度笼子,保障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防止“带病提拔”,强调在任前把关,更强调责任的细化落实。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就提出了当下干部选拔任用中,各部门责任缺失的问题:“有的干部身上有那么多毛病,而且早就有群众不断反映,但那里的党委和组织部门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没当回事,让这些人一而再、再而三被提拔起来,岂非咄咄怪事!”

 最新出台的《意见》把落实工作责任作为首要措施,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要对其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要在意见上签字。

 考察干部 选贤用人之要重在识人择人

 “带病提拔”的现象之所以出现,与关系网、潜规则的存在绝对脱不了干系。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这些年来,尽管我们不断大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但从查处的案件看,任人唯亲、卖官鬻爵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还十分严重。习近平还说:“买官卖官为什么屡禁不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多容易啊!一些德才平平、投机取巧的人屡屡得到提拔重用,踏实干事的干部却没有进步的机会。这是搞逆淘汰,伤害了多少好干部的心!”

 鉴于此,《意见》指出,选任干部要“深化日常了解”。“不知人之短,不知人之长,不知人长中之短,不知人短中之长,则不可以用人,不可以教人。” 2013年6月28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引用的这句古语,道出了知人的关键。

 其中,习近平特别强调,要密切关注干部在群众中的口碑:“干部业绩在实践,干部声名在民间。要多到基层干部群众中、多在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既要在“大事”上看德,又要在“小节”中察德。”

 点赞好干部 总书记眼中的干部必备修养

 今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指出:“伟大的斗争,宏伟的事业,需要高素质干部。我们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精心培养起来、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河南省兰考原县委书记焦裕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原市委书记牛玉儒、山东寿光原县委书记王伯祥、浙江永嘉县山坑乡后九降村党支部书记郑九万……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曾多次为各条战线上的优秀党员干部点赞,对他们的先进事迹做出重要批示。

 怎样才是好干部?对于这个问题,习近平在2013年6月28日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给出了明确的标准,并用20个字予以概括: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在好干部的20字标准中,习近平特别强调了信念坚定:“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

 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也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2014年2月7日,习近平在接受俄罗斯媒体采访时说:“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这足见“担当”二字在习近平心中的分量。

 此次《意见》指出,研判干部的重点,是突出对干部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表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综合分析,还要了解其见识见解、禀性情怀、境界格局、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由此可见,“德”也是评判一名干部的重要考量,更是遏制“带病提拔”问题的重点之一。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杨芳 洪蔚琳)

字体大小 【 】 来源:  责任编辑:开封市人大管理员 时间:2016-09-07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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