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委托开封市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具体要求,7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腾组织召开了执法检查动员会,黄腾强调: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性。要从生态保护的高度,认识到执法检查的政治性;要从关注民生的高度,认识到执法检查的重要性;要从推进法治的高度,认识到执法检查的迫切性;要从推动发展的高度,认识到执法检查的必要性。二、突出重点,切实把握执法检查的目标和关键环节。一方面要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目标。另一方面要准确抓住执法检查的关键环节。这次执法检查,要聚焦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要统一检查内容和标准,听汇报、查措施、辨成效,全方位了解情况,推动落实法定领导责任、工作责任、监管责任、执法责任,坚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湿地生态。会后,市林业局组织了关于“一法一条例”的专项培训,并对参会人员进行了问卷测试。
8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召开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黄腾参加,副市长肖文兴汇报全市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柳园口黄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祥符区袁坊乡鱼塘生态修复点等地,听取了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对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
黄腾强调,要加强湿地资源管理保护、推进保护地违规问题清理整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做好常态化湿地保护巡护、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全面贯彻实施,有力推动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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