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开封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田彦生在发布会上就《条例》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市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市政府副秘书长宋顺主持会议。

《开封市城区停车管理条例》经开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8日批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市停车管理工作迈入新的阶段,对于规范城区停车秩序、提升停车管理法治化水平和城市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和停车需求的不断增加,城市停车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千家万户,事关开封城市形象和旅游品质的管理难题,亟待运用法治手段予以规范、引导和保障。相关上位法在机动车停车方面仅有个别条款的规定,需要制定更为精细和有针对性的地方性法规进行补充和完善。
为回应群众呼声,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加强立法主导,科学谋划法规制定工作。起草、审议过程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多次组织调研座谈、考察论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夯实了《条例》的民意基础。《条例》全面规范规划建设和停车管理服务,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机制建设,坚持建管并重,内容充实完善,符合开封停车管理实际和发展方向,将为强化我市城区停车管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供稿:市人大周湘山
策划:娄和彦
审核:黄俊
编辑:张译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