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9月27日起开封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有序恢复接访期间,严控人员数量,严禁人员聚集,个访1人,集体访不超过2人;如有发热症状的,请及时就医,一律不得进入接待室。
2、来访人员需自觉遵守来访接待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全程佩戴好口罩,配合做好安检、扫码、测温、消毒等工作;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后,耐心等候,不喧哗、不吵闹,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反映问题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3、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提倡信访群众通过写信非接触方式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聚集。
4、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将认真履职,严格按照接访工作要求,及时认真办理好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5、根据《开封市人大机关信访工作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信访办公室每周星期一、星期四接待人民群众来访。
特此公告
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