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5日开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巴伟同志辞职的请求,开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巴伟同志辞去所任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