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30日开封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高晓燕请求辞去开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开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高晓燕辞去开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开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