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人大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要履行好为人民群众代言的法定职责,必须有过硬的履职本领,尤其是要练好“看、听、议、写”的基本功。
所谓“看”:一是学习法律。人大工作法律性很强,必须认真学习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立法法、监督法等,这是代表履职须臾不可或缺的重要前提。就像编辑手边的《字典》一样,虽不每时每刻地使用它,但要用时一定得能看到它。二是察看实情。人大代表履职,不论是视察工作、执法检查,还是专题调研、工作评议,都要察看实情,要有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本领。
所谓“听”:一是听取报告。“一府一委两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是对人大负责并接受监督的体现。听取报告目的在于审议报告,并在必要的情况下作出相应的决议。要从依法履职的高度,将“审”的意识贯穿于“听”的全程,善于抓住重点,善于发现问题,培养出一边听取报告、一边做好审议准备的习惯和本领;二是听取应答。询问、专题询问、质询等履职举措,都是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对此,代表首先要勇于发问,其次是对应答不满意或不完全满意的应坚持继续提问;三是倾听民声。当下诸如代表联络站、微信、微博、邮箱等联系渠道和方法很多,人大代表既要善于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也要多与群众网络沟通。
所谓“议”:一是发言审议。代表审议发言,重在指出问题、分析原因、阐明对策。要厚积薄发突出重点,直指要害处、说到点子上;二是参与辩论。在人大各类会议上,人大代表应当积极参与,通过扭转时下“异口同声”的局面,求真、求实,提高履职实效;三是发表建言。建言,是对社情民意的反映,但又不是简单的原话传递。是在走访群众、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听取审议报告、集思广益,形成并发表的建设性见解。
所谓“写”:一是撰写议案。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大代表10人以上、乡级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对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写明案由、案据和方案,即可形成议案。这要求人大代表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撰写议案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写好建议。近年来,各级人大都有一部分代表,通过深入调研写出高质量的建议,人大代表也应在高质量建议上多下苦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