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俊
执法检查是人大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的体现,是保证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近年来,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做实“四个强化”,着力提升执法检查质效,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
强化联动监督,凝聚监督合力。强化内部统筹。建立由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的工作机制,有关专委、工委在组长的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对重要法律法规,分组分领域分区域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检查走深走实。加强上下联动。注重整合调动基层人大联动监督积极性,对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法规,开展联动执法检查。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按节点安排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各县区情况进行梳理和研究,将一些共性问题、焦点问题吸纳进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问题清单中,推动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得到有效解决。
强化深度监督,保障监督实效。台账式推进。制定工作台账,明确各环节具体任务、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为有序推进执法检查提供清晰指引。针对联动执法检查,建立联动指导机制,通过召开例会、通报情况、组织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各县区的工作统筹和业务指导,确保纵横向信息畅通,各层级监督按要求推进。问题式调研。坚持把调研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进一步找准执法检查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例如,在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联动执法检查中,执法检查组深入30多个县乡特困养老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和助餐点等点位深入调研,切实掌握了养老服务发展现状和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为执法检查选准了切口,极大提高了执法检查的针对性。体验式暗访。通过暗访深入了解一线真实情况,是近年来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标配”。例如,在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中,部分检查组成员以群众身份到窗口单位,亲身体验政务服务质量,评估条例落实情况。
强化融合监督,打好监督“组合拳”。与审计、财政监督协同。与审计部门联合建立“4+1+2”联动机制,及时将执法检查计划通报审计部门,便于审计部门统筹安排相应的审计项目或审计调研。与财政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和财政监督的实施意见》,在预算执行、绩效评价、保障民生等重要方面协同发力、共促提升,将为今后的有关执法检查提供财政监督支持。与纪检监察监督协同。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执法检查。一方面,对执法检查是否按计划按要求开展,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发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线索,及时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实现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双促进”。与媒体监督协同。通过“开封+”新媒体宣传矩阵、开封日报、《议案追踪》电视专栏等,广泛宣传执法检查情况,提高执法检查的社会关注度,为执法检查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强化问题整改,推动监督成果转化。加强跟踪督办。通过视察调研、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以“真监督”促进“真整改”,以“真落实”推动问题“真解决”。开展满意度测评。常委会会议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问题整改效果进行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价为“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有关部门需要就有关问题接受询问或重新整改,并再次向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向市委报告,进一步提高监督刚性和实效。
随着一个个法律法规在我市落地生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作用有效彰显,一幅以高质量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图景铺展开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市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依法履职,守正创新、担当尽责,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保驾护航。
(作者系开封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