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
全文检索
首页 人大概况 人大公告 人大要闻 立法工作 监督工作 部门预决算公开 选举任免 机关建设 县区人大 理论天地
最新通知:
中共开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7月15日至8月2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市委巡察反馈后,机关党组于9月30日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及相关讲话精神,迅速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反馈意见开展初步责任分解。结合班子分工调整,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将38个反馈问题逐项拆解细化,构建“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抓、各部门具体落实的闭环责任体系,确保整改工作无缝衔接、不出现断档脱节。​

  (二)细化任务举措,统筹推进整改​

  机关党组牵头推进整改方案起草工作,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拟定核心任务与责任主体,督促各部门精准报送针对性整改措施。10月28日再次召开党组会优化完善举措,形成整改方案并上报审核备案,最终制定101条具体整改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制推进。11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主要负责人靠前调度、亲自督办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三)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监督问效​

  坚持标本兼治,紧扣整改推进过程中的制度短板,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规章制度,将整改要求固化为日常工作规范。强化协同监督合力,依托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机关纪委专项检查,建立常态化整改“回头看”机制,重点核查整改成效巩固情况,坚决防范问题反弹回潮,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机关工作提质增效。​

  (四)党组书记个人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带头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党组书记,第一时间牵头调整整改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及部门责任分工,将38项具体问题逐项拆解、压实到岗。主动对接市委组织部推进班子职数补充,推动干部分工;紧盯审议意见督办等关键事项,创新建立“清单式督办”机制,全程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不悬空、见实效。​

  二是亲自督办重点难点问题。聚焦制度完善与业务提升,牵头修订固定资产管理、调研工作等制度,牵头完成机关资产全面清查;推动调研工作从“被动接受”向“主动谋划”转型,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收集民意200余条。着力破解干部队伍建设短板,亲自统筹科级干部转任招录、重要岗位人员调整工作,规范人事档案管理;牵头整改老干部支部超大问题,常态化督促机关党建工作扎实开展。

  三是推动构建长效治理体系。带头梳理制度漏洞,推动完善财务报销、出差审批等10余项制度,构建闭环管理机制。坚持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重点核查固定资产、干部管理等领域问题反弹情况;带头落实以案促改、谈心谈话要求,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巡察整改存在的主要问题”方面

  1.责任落实不到位

  (1)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出台汴人常机关党组〔2025〕52号文件确立整改领导小组组织架构,细化责任分工,将巡察反馈问题分解到班子成员,明确“谁牵头、谁负责、谁落实”,明确标准和时间节点;二是已通过办公会议明确述职报告硬性要求,将巡视巡察整改履职情况、分管领域整改进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作为领导班子及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必报内容。

  2.整改长效性不足

  (1)上轮巡察指出的“购置的办公家具不入单位固定资产账”“调研工作浮于表面,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本次巡察发现同类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一是在谋划2026年工作要点、制定202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时,纳入持续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内容;二是各部门对照填写整改台账,梳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分别于2025年12月、2026年2月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情况进行总结,持续推进整改走深走实;三是严格执行《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关于调研考察工作的规定》,并制定《立法调研工作制度》。2025年下半年先后到医院、学校、养老服务中心、停车场等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对我市202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开展视察活动。现场听取了市卫健委、教体局、民政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重视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详细了解市政府202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不断深化监督的针对性。同时,充分激活代表联络站点、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在《开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封古城保护条例》《开封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制定与修订过程中,开展立法调研十余次,精准收集关于文明行为、养老服务用房保障、古城风貌等意见建议200条,为法规起草修订提供了鲜活实践依据。自2026年起,常委会新制定年度视察调研计划,现开封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视察调研计划已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正在走签发程序,将及时正式印发。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1)“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0月至2026年2月,除1次临时召开的党组会议外,其他6次党组会议均提前3天通知班子成员,并印发学习材料,确保“第一议题”学习及交流发言高质量开展;二是2025年第四季度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年已确保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在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度学习计划》时,严格按照要求规定,确保每季度至少学习一次;三是已将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纳入“第一议题”和中心组学习计划,会议前下发学习材料,党组成员按要求撰写学习心得并结合实际工作交流研讨。

  (2)党员干部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有关内容纳入各支部指导学习内容,第一时间指导各支部学习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已于10月份对机关党员开展2次理论知识抽查,覆盖人数60人,通过率100%;二是已安排部署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制定个人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三是2025年机关在职人员在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学习达标率100%。

  (3)党史学习教育未做到常态化长效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建立定期发放“学习提示单”常态化制度,指导各支部按时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机关党员订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等学习用书;二是组织机关在职党员63人于10月、11月分两批赴大别山干部学院培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丰富学习形式。

  2.聚焦“四个机关”落实主责主业存在薄弱环节

  (1)调研质效需进一步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已将专项调研列入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2026年将进一步完善有关机制,推动将专项调研成果向常委会报告;二是调研选题优先从人大代表联络站收集的群众诉求中筛选,方案由人大主导制定,随机抽取调研点位,避免被调研单位主导;三是要求调研时安排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形成“民意清单”,作为调研报告核心内容,杜绝仅依赖部门汇报。充分激活代表联络站点、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开展立法调研十余次,精准收集意见建议200条,为法规起草修订提供了鲜活实践依据。

  (2)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跟踪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电话回访工作。在9月份建议办结的时间节点通过工作提醒的方式提醒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及时对提出建议代表本人电话回访,按时完成建议网上处理系统的代表建议线上满意度测评工作;二是征集了一批高质量提出、高质量办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代表建议典型案例,并通过议案建议追踪电视栏目、市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宣传。如:财工委负责督办的第65号、346号这2件重点建议的督办过程中,多次与代表及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和督办,深入了解重点建议办理成果和后续推进情况,为代表履职尽责提供支持,使监督抓住要害,强化实效,相关代表均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3)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一是正在积极学习全国人大、省人大审议意见督办办法相关知识,计划列入2026年常委会审议议题,对《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办办法》进行修订;二是实行审议意见“清单式督办”,明确责任、办理时限和阶段目标,定期核查进展,对需逐步解决的问题单列跟踪台账。建立“初审+代表评价”机制,初审时征求相关代表意见,对落实不力的办理单位,提请常委会专项问询;三是深化人大司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贯通协调,已开展民间借贷类案评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3.统战工作及法治建设落实不到位

  (1)统战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0月28日第58次机关党组会议已明确罗军同志分管统战工作;二是已建立党外干部花名册,有序进行谈心谈话;三是已为3位处级以上党外同志订购《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学习辅导百问》等书籍。

  (2)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0月28日第58次机关党组会议明确罗军同志分管法治建设工作;二是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年度工作总结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方面

  1.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

  (1)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了机关党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以案促改相关工作要求,并补充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之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进行剖析;二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当干部受到政务处分后,督促机关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全面自查自纠,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系统整改;三是已将机关全部科级及以下行政、事业、工勤人员名册及信息,录入系统,重新向出入境进行报备,集中备案,现已备案完毕;四是对退休老干部已持有的护照,已按照要求收取并交市委组织部统一保管。申办或领用护照,根据市委组织部汴组通[2025]53号文要求,严格按照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流程规范操作。在老干部出国期间随时跟进行程,回国时间如需延期,问清原由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并督促其按期回国。每年对所有离退休老干部护照进行一次排查。核查是否有人员持有护照尚未上交。建立出国人员信息台账。台账包括申请时间、领取证件时间、出国时间、归还时间、证件号及有效期等信息。

  (2)“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机关召开警示教育会,集中观看典型案例,深化纪律规矩教育,依托第一议题学习、支部学习开展有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学习教育;二是已按照党组成员分工,与分管人员谈心谈话一次。

  2.监督责任压得不实

  (1)廉政风险排查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点对行政科、财务科、人事科、老干部科、接待科围绕财务和公车管理、人事调整、老干部慰问、公务接待等方面,进行了廉政风险点排查;二是依托党支部活动加强机关干部的廉政风险教育,及时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

  (2)日常监督有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全员熟知婚丧喜庆等事宜操办及报备相关规定,机关干部职工按管理权限主动报备意识显著增强。二是严格落实全员报备制度,截至目前,无违反报备要求的情况发生。老干部党支部已召开支部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相关党纪法规。下一步将加强退休老干部从事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每半年通过“天眼查APP”进行排查。

  3.内控制度落实不严

  (1)采购制度执行有偏差。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办公室认真核查,该问题具体情况为:2024年8月经会议研究同意,由办公室与预算工委共同组成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方案组织了三方询价,询价结果按程序报机关党组审议,确定了供应服务商,于9月2日履行办公室印章使用审批手续(审批单由秘书科保存)后,正式签订了运维合同,合同盖章签订时间确实在三方询价后,但运维公司工作人员填写合同日期时没有考虑实际情况,笔误写在3月份,预算工委经办人员在签署合同时未履行好审核责任,财务人员在支付审核时未履行好审核责任。以上情况已向纪检部门进行说明。经办人员与运维公司已出具情况说明附合同之后。针对上述问题,办公室深刻反思、以此为鉴,一是组织召开了采购小组成员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机关采购制度及流程》,明确审批、询价等各环节的要求,所有采购项目必须严格按程序办理,严禁任何形式的未询价先签约行为,增强人员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完善了询价操作流程,进一步细化了询价程序、明确资料归档要求,确保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是机关纪委已将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并计划开展了对2025年采购项目程序合规性核查。

  (2)合同签订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清查并建立问题台账,对合同进行系统梳理,逐项登记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主体,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形成问题清单。有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已补全合同要素,完成整改;二是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专题培训,围绕《民法典》合同编相关内容,对采购小组成员及各部门经办人开展专项培训,强化依法订约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强化审核监督,进一步明确经办科室、印章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机关纪委的审核职责与衔接程序,确保合同内容完整、签署规范、合法有效。

  (3)出差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第58次机关党组会议修订完善了出差审批制度,规范了出差审批程序及审批表填写要求,强化制度约束;二是加强出差审批制度的宣传贯彻与执行,确保“先审批后出行”,要求全员知晓、严格执行;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办公室定期出差审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制度长效落实。

  (4)老干部医疗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巡查要求向老干部传达规定:老干部医药费报销一律禁止现金发放,所有报销资金必须转账至本人银行卡或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二是责任到人,对于部分老干部因个人原因找人代买药品,报销药费需转账到他人银行卡的情况,老干部本人签订委托书,有效期一年;三是加强医药费报销服务保障。机关财务将医药费转入老干部账户后,老干部科及时给老干部进行反馈,方便老干部们及时查收,避免出现漏转、少转情况。

  4.财务管理不规范

  (1)提前签批或支付有关费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业务单位开票流程,均要求凭支付凭证开具发票,即需完成付款后方可出票。在报销过程中,对缺少发票的支出,财务在单据上粘贴醒目便签予以标识,待支付单打印后及时通知经办人员补开发票,确保票据齐全。以上问题已向纪检部门进行了说明;二是完善了预付款流程,对缺少发票的报销单据,现统一要求由经办人填写“发票欠条”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入账及报销手续。待财务转账完成、支付单打印后,及时通知经办人补开发票,确保票据及时归档、账实相符;三是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机关内审小组成员,并开展了机关2025年财务审计工作,推动规范整改。

  (2)财务记账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完成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的清查补录,修订完善了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了资产采购、验收、入库、领用、记账等全过程管理。在分次付款记帐的实际操作中制定了以下措施:一是每月都进行应付未付账款的分类统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支付台账,且定期向领导汇报,保证实时掌握机关未付帐款的支付情况。二是针对每笔分次付款的资金,财务根据财政拨款情况,认真制定付款计划,并与欠款公司或个人进行积极沟通协调,未出现因付款不及时产生不稳定因素。三是在相对完善的管理下,对于分次支付的款项,在编制财务会议凭证中均有标注,未出现漏付、漏记、重复支付等情况,未产生不良影响。巡察结束后,办公室组织财务人员再次深入学习《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熟练掌握不同类型经济业务的会计科目使用规则,尤其针对分次付款、预付款等复杂情况的记帐规则,对2025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会计凭证的已进行了补录,预计科目与实际业务不符的进行了改正,保证记帐方式与科目的规范;组织财务人员再次深入学习《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熟练掌握不同类型经济业务的会计科目使用规则,尤其针对分次付款、预付款等复杂情况。

  (3)财务报销审核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问题凭证建立台帐,逐一核查涉及支出的经办人及事由;二是对不显示具体消费商家信息的,已逐笔梳理垫资事项,联系相关经办人补充提供银行交易明细或电子支付带商户全称的支付截图。对无法提供有效凭证的,由经办人书面说明情况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明确要求“原则上禁止大额(1000元以上)垫资,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报销时必须附上显示收款方全称的支付凭证,严禁仅以短信截图作为报销依据;三是对原始凭证存在涂改的情况,经逐一核查,无发现发票涂改、报销金额涂改的情况,均为不涉及关键信息的字体笔误涂改。对有条件更正的,已要求经办人重新获取合规、无涂改的原始凭证进行更正。今后将严格票据一致性审核,明确要求报销时提供的发票开具单位必须与支付记录或刷卡小票显示的收款商户名称保持一致。财务人员在审核时对不合规凭证坚决退回。

  (4)工会财务制度落实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5年10月份组织财务人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工会会计制度》关于会计凭证与账簿的相关规定,明确账簿设置要求,增强规范意识。随后启动账簿补登工作,财务人员已在15日内补全所有未登记的收支业务会计凭证与账簿,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凭证及账簿进行了复核,确保凭证齐全、账目清晰;二是已于10月下旬完成历史欠费的核对、确认及上缴。于12月上旬完成新的工会小组分配,并明确工会会费上缴管理规定;三是已于12月中旬根据最新工资标准调整会费缴纳基数。并安排专人在每年1月份对接人事科和财务科,进行缴费基数确认。

  (四)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深入”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0月28日第58次机关党组会议已明确党组会议规则,非党组成员仅列席无表决权,严格审查表决资格,强调党组书记末位表态;二是自巡察反馈以来机关党组会议均有机关纪委书记列席监督。

  (2)组织生活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11月7日专题民主生活会已按要求完成:一是会前审核,由党组书记提前审核班子成员批评意见初稿,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写,确保批评环节质量;二是会中把控,对偏离批评主题的发言即时提醒,必要时要求补充发言;三是机关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根据上级文件按要求于2026年3月底前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2.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完善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材料即时收集、定期归档制度,形成材料15个工作日内归档,专人负责材料催报、收集、登记。严格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所有档案重新整理、分类、编目、装订,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分类准确、编排有序。二是已修改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制度》《档案查阅借阅制度》,明确档案专职管理人员,加强档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2)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各部门根据机关制定的《2025年开封市人大学习培训计划》安排和机关党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开展学习培训,如信访办已对《开封市人大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重要信访事项交办督办工作办法》进行了系统学习,财工委及专委已组织对《代表法》、《监督法》、财政经济相关法律法规、中央最新出台的财政经济相关的政策要求进行学习;法工委每周五下午定期组织集中学习,重点研读《立法法》《监督法》《立法技术规范》等,及时传达学习中央最新出台的法治相关政策要求,以专业学习夯实履职根基;二是计划将新提拔的科级干部任前培训列入市人大机关年度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科级干部培训教育力度;组织机关在职党员赴大别山干部学院开展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全国及省级立法培训;三是9月份已召开机关新入职年轻干部读书分享交流会第一期,机关全体人员参加,8名年轻干部分享学习心得。

  3.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一是已组织机关赴大别山干部学院学习、2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市直工委组织的业务培训;二是组织机关在职党员赴大别山干部学院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在机关院内开展深化城市清洁行动、到开元影院开展红色观影活动等;三是自巡察整改以来,在充分尊重退休党员个人意愿的前提下,已有老干部主动将组织关系转入社区,新退休人员组织关系原则上直接转入所在社区,有序解决机关老干部支部超大问题。

  (2)党费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费专户设立受限(由于行政机构代码证及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核准单名称为“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与市直机关工委的任命文件及市人大机关党委公章“中共开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机构名称不一致,中国人民银行电脑系统不予审批,无法设立党费专户),已与市直工委沟通协调,取得理解。机关财务室已对党费进行单独核算管理,机关党委同步备案党费明细账;二是已合理使用党费组织机关在职党员于10月、11月分两批赴大别山干部学院参加培训;三是老干部党费收缴基数已依规核算完毕。

  (3)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依规发展预备党员1名、积极分子3名。

  (4)“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于2025年10月份对各支部书记进行谈心谈话强调提醒,严格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针对部分人员对隶属支部不清楚,对“三会一课”内容不了解的情况,已于12月18日召开机关党务培训会,相关知识普及达到全覆盖。每月对各支部发放学习内容提示并于12月份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发展党员程序材料、党费收缴档案进行了抽查督导。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紧盯遗留事项,持续加压推进整改落地。市人大机关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重要契机,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持久动力,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紧盯审议意见督办等未完成事项,压实责任链条、细化阶段目标,分类提速推进整改;针对班子职数补充等跨部门事项,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等对接联动,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二是聚焦长效治理,健全完善制度执行体系。立足长效治理,系统梳理制度漏洞,加快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党建与业务融合、干部教育管理等规章制度,同时强化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报销等现有制度执行力度,通过案例警示、业务培训筑牢落实防线,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闭环机制。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各项工作深度融合。

  三是锚定发展大局,深化拓展整改工作成效。2026年为“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省委“1+2+4+N”目标任务体系和市委“144N”工作部署,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常态化抓好整改“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提升党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以全面从严治党实际成效引领保障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71-23871891;

  邮政地址:中共开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封市龙亭区郑开大道2号,邮编:475000);

  电子邮箱:srdwmb@163.com。


  中共开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6年4月15日



字体大小 【 】 来源:  责任编辑:李峰 时间:2026-04-16 浏览 人次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收藏网站
 本站由开封市人大常委会主办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12-2023 开封市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