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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

201422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

 

2014年是市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围绕好中求快总基调,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团结奋进、务实重干,为推进“五大攻坚战”,建设实力开封、文化开封、美丽开封、幸福开封,实现开封快速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一、监督工作

(一)听取、审议三项例行报告

1、 关于2014年上半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 关于2013年我市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 关于2013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1、 市政府关于“两改一建”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2、 市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3、 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层院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4、 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基层院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三)执法检查

1、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我市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残疾人保障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听取、审议其他工作报告

1、关于我市贯彻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法情况的报告;

2、关于我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情况的报告;

3、关于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4、关于我市黄河防汛工作情况的报告;

5、关于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6、关于我市加快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工作情况的报告;

7、关于我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8、关于 “一府两院” 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情况的报告;

9、关于我市审计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

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要提前两个月向社会公布,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深入基层进行视察或专题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意见,常委会工作机构将各方面的意见汇总后,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的情况,应向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五)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按照监督法和我市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逐步健全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构,建立与同级“一府两院”和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联系制度,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

(六)信访工作

人大信访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是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渠道。要认真抓好信访信息综合分析,为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信息和服务。依法推动解决来信来访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和改进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要研究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加强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全面落实好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要求。针对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并通过听取汇报、调研视察等形式,推动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三、代表工作

1、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主动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

2、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组织召开全市议案建议交办会议,继续坚持重点建议重点督办等制度,加强与提出议案建议代表的沟通,加大督办力度,提高议案建议的办结率和满意率。

3、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加强代表活动中心、活动室建设和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及时向代表通报情况、发放资料,保障代表的知情权。落实代表执行职务的各项保障措施,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积极为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服务。

4、坚持和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有计划地做好换届后的代表培训工作。

四、选举及人事任免工作

1、依法完成新一届市人大代表选举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选举工作。严格执行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有机统一,指导县区人大依法选举出新一届市人大代表。按照市委的要求,统筹谋划、认真组织,依法做好市人代会的选举工作。

2、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按照开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任免工作程序,保证常委会任免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五、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

1、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认真做好“三会”的宣传报道,突出工作监督、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的报道,为推动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拓宽人大宣传的新领域,继续抓好“开封人大网”建设,推动人大宣传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2、加强调研工作。就地方人大依法履职、机构设置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调研,推动新形势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加强对县区人大工作的指导,适时组织召开全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

六、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常委会法制讲座、机关学习日等活动,坚持用十八大精神统揽全局、指导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2、加强常委会机关日常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做好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密切与兄弟省市人大的联系,加强与国外友好城市的议会交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纪律作风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素质全面的机关干部队伍,更好地发挥机关服务保障作用。

 

 

字体大小 【 】 来源:  责任编辑:开封市人大管理员 时间:2014-03-18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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