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从4月中旬开始,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在曹法英副主任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检察机关“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按照群众路线精神的要求,深入禹王台区、金明区、通许县、杞县等四个县区,重点了解有关基础建设、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实地参观了检察文化建设,召开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检察机关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市检察院和九个县区基层检察院的基层基础建设情况汇报(开封县、尉氏县、鼓楼区、龙亭区、顺河回族区为书面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动基层院建设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基层院建设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来抓,市检察院将指导和服务基层检察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分解细化基层院建设责任,建立了市院党组班子成员分别联系基层院制度,深入基层院面对面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完善考评机制,注重加强对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基层检察长向市院述职述廉制度、班子年度考核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服务发展,主动融入大局中心工作
一是制定出台服务保障措施。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市检察院制定出台服务企业发展、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及开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等工作意见,引导基层检察院始终站位全局、围绕中心,使检察工作始终与市委中心工作合拍共进。
二是注重矛盾化解,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积极开展涉检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建立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涉检舆情汇集分析和应对等工作机制,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推行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在所有基层检察院建成了视频接访系统,推行点名接访、预约接访和下访巡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2013年,十个基层检察院全部实现了零进京涉检信访目标,杞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国家级文明示范窗口”,兰考县检察院接待室被授予“国家级文明接待室”。
三是强化诉讼活动监督。以检察职能为基础和依托,通过建立刑事抗诉案件备案审查、抗前汇报等制度,着力提高基层检察院抗诉案件直接改判率和采纳意见率,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和效果。三年来,全市基层检察院共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18人、监督撤案138件,依法追捕397人、追诉342人,提出刑事抗诉61件、民事抗诉152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875次。
(三)规范执法,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立足学习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坚持以基层院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的检察官为重点,落实基层检察人员全员培训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推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着力提高基层干警政治理念、职业道德、法律信仰、业务素质、执法水平。三年来,全市基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全面增强,201个集体、277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立功受奖。其中,有4名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一等功,尉氏县院侦监科副科长田文生荣获全国“最美检察官”提名奖,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十佳检察官”。
二是重视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执法规范化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规范管理促进司法公正。在全市推行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对基层院干扰大、阻力大的案件,采取领办、提办、交办、参办、督办、指定异地查办等措施,有力支持基层检察院克服“办案难”问题。推动各基层院设立统一的案件管理机构,构建起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案管理新机制,全面部署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强化基层执法办案源头防控,促进执法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完善案件首办责任制、分管领导负责制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完善检察人员执法档案,严格落实错案追究和“一岗双责”制度,构建以强化责任为主旨的责任追究机制。
三是注重廉政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市检察院建立了举报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必查和实名举报投诉限期答复制度,对基层检察院进行经常性不间断的明察暗访,严肃查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三年来,查处基层违纪干警4名,强化了队伍的监督管理,基层检风检纪明显好转。
(四)抢抓机遇,努力提高基层检务保障水平
紧紧围绕基层基础建设规划,抓长远、挖潜能,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争取支持,较好地解决了基层院经费保障、办公设施、“两房”建设、职级待遇等问题,检察机关经费保障得到较大改善,硬件建设有了长足进步。目前,基层院的公用经费已全部按人均1.6万元的标准纳入财政保障。10个基层院(包括兰考县)全部新建、改建、扩建或正在建办公、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有力支持了检察业务的向前发展。科技强检步伐进一步加快,在市院的牵头组织下,基层院建成了侦查信息查询、监管场所分支网络、“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四个信息化应用平台。2011年以来,五个县区院增设内设机构10个,增加政法专项编制21名、事业编制72名,公开招录86名基层检察人员,初步缓解了基层检察院人员老化短缺、检察官断档问题。三年来,县区院多项检察业务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兰考县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兰考、尉氏、杞县检察院先后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五)接受监督,提高法律监督实效
全市检察机关重视把人大的监督作为推动发展的动力,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按照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检察工作。进一步规范接受人大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落实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机制的意见,自觉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的监督。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基层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不够充分,应付性、事务性工作繁多,检察官队伍离职业化、专业化要求还相差甚远,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二是基层检察队伍在执法理念、执法能力和执法作风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基层检务保障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基层检察院在岗位设置、办案经费、车辆配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与办案需求有差距。办案力量不足、干警职级问题解决不到位、待遇偏低等情况仍然在困扰检察工作的开展。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执法为民意识,切实解决个别干警法治观念不强、宗旨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的问题,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业务建设,加快推进检察改革,建立职业化、专业化的检察队伍,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好进人关,将新生力量向基层倾斜,加大对检察干警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切实提高基层干警法律素养、业务素质和依法办案水平。
三是要深入研究检察工作规律,加强对基层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特别是自侦案件的监督和指导,严把案件质量关。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基层检察院管理、保障、监督、错案追究、考核考评等机制,加大基层建设投入,注重改善基层干警待遇等问题,以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强化上级检察院对基层检察工作的领导。
五是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注重围绕抢抓中原经济区战略实施、郑汴一体化发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重大机遇,不断延伸检查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思路,坚持执法力度、质量、数量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惩治与预防的关系,解决好监督不深入、不到位问题。
六是要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完善检察委员会成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内部考评、排名制度,减少不合理的考核指标;要加大对基层检察院个别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纯洁检察队伍。
七是要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办理人大交办的事项,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要正确对待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把工作置于阳光之下,确保检察工作更加公正、有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