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
开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就市人民检察院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基层建设,基层检察院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都取得了很大进展,对维护司法公正,保持社会稳定和谐,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市检察机关基层建设和公正执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离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会议指出,市人民检察院要对当前我市检察机关基层建设和公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抓好整改,对下一步的工作打算重点抓好落实,并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执法为民意识,切实解决个别干警法治观念不强、宗旨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的问题,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业务建设,加快推进检察改革,建立职业化、专业化的检察队伍,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好进人关,将新生力量向基层倾斜,加大对基层检察干警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切实提高基层干警法律素养、业务素质和依法办案水平。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基层检察院管理、保障、监督、错案追究、考核考评等机制,加大基层建设投入,注重改善基层干警待遇等问题,以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强化对基层检察工作的领导。
四是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注重围绕抢抓中原经济区战略实施、郑汴一体化发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重大机遇,不断延伸检察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思路,坚持执法力度、质量、数量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惩治与预防的关系,解决好监督不深入、不到位问题。
五是要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完善检察委员会成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内部考评、排名制度,减少不合理的考核指标;要加大对基层检察院个别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纯洁检察队伍。
六是要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办理人大交办的事项,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要正确对待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把工作置于阳光之下,确保检察工作更加公正、有效地开展。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认真研究处理,并在收到《审议意见书》三个月内由办事机构将研究处理情况送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于2014年10月1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开封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