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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从4月中旬开始,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在曹法英副主任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法院“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按照群众路线精神的要求,深入顺河回族区、龙亭区、鼓楼区、开封县、尉氏县等五个县区法院及部分派出法庭,重点了解有关基础建设、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召开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法院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市中级法院和九个县区基层法院的基层基础建设情况汇报(通许县、杞县、禹王台区、金明区为书面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10个基层法院,27个人民法庭,基层法院共有干警912人,占全市法院总人数的80.85%,其中法官477人,占全市法官人数的42.28%2011年至20145月,全市基础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80329件,占全市法院案件总数的91.33%

全市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加强物质装备为保障,大力提升基层司法能力,努力把基层法院建设成为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服务社会的窗口,化解矛盾的前沿,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局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牢固树立为民司法理念,依法服务大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能够不断创新司法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注重平台打造,确保了法院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能动司法、有为服务,提升审判质效水平,创新服务载体、加强司法应对,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保障了业务监督指导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基层法院办案质效明显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进一步凸显。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加强立案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大力优化人民法庭职权配置,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指导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延伸司法服务,减轻群众诉累。完善功能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使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更加便捷,实现权益更加及时,感受司法公正高效更加真切。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全市法院不断优化队伍结构,积极协调组织、编制、财政等部门,2011年以来为基层法院招录92,一定程度上缓解基层法官断层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基层法官队伍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思想,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的要求。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强化基层法官队伍的业务素质。通过学习培训、专家授课及对疑难案件进行解析,切实提高干警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使全市法院基础法官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狠抓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近年来,全市基层法院涌现出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52个单位、86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尉氏县法院被荣记集体一等功,通许县练城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顺河回族区法院民一庭庭长王军华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并当选首届平安河南十大年度人物,杞县法院五里河女子法庭庭长李艳云当选第十一次全国妇代会代表。

三)加强监督指导,着力提高基层法院司法能力水平。市中院注重抓好对基层法院的量刑规范化、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刑事被害人救助、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指导工作,促进司法公开公正高效。基层法院全部成立了审判管理机构,加强了案件质量和效率考评,对基层法院案件质效月通报、季分析,促进了审判质效提升。市中院成立了审务督察工作办公室,对基层法院开展各类督察,三年来开展督察活动121次,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督导整改,有效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发回改判案件分析研判制度,对发回改判的基层法院案件,市中院逐案分析讲评,释明发改原因,共同研讨案件法律理解适用,统一裁判认识,避免案件多次反复。

(四)加强物质装备建设,物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坚持人员、经费、装备向一线倾斜,县区法院审判庭建设迈出了较大步伐, 4个标准化审判庭建成使用,2个正在建设中,4个正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各基层法院物质设施和办公办案保障条件不断改善,优化了审判执行工作环境,为基层法院下拨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076亿元,基层法院科技系统、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得到改善。加快了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四级法院联网,极大提高了办公办案效率。

(五)优化基层法庭建设,人民法庭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充分认识到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的重要性,按照创建职权配置优化型、为民服务便捷型和公信司法满意型“三型”法庭创建活动要求,加强基层法庭办公设施建设,合理配置人民法庭工作人员,提高法庭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充分发挥贴近基层优势,推动科技法庭建设,目前,全市共建成科技审判法庭54个。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司法能力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少数法官没有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意识还不强。一些法官不注重更新知识结构,缺乏争一流和树精品的意识,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一些法官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工作方法简单,不能统筹兼顾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还有一些法官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拉,作风不正,影响了法院形象。

二是审判管理工作需进一步规范。有的法院对审判的规律性问题研究不够深入,立、审、执衔接不够顺畅,有的案件审理周期过长。中院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范围和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监督指导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有待提高。

三是司法环境仍需大力改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法官办案的情况时有发生,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还没有形成,司法公信有待提升。涉诉信访问题仍然突出,牵扯了基层法院很多的精力。

四是司法保障水平不够。近年来,全市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持续增长,而法官人数却基本没有变化,甚至一直在向外流失,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一些法院办案力量严重不足,法官工作压力较大,身体状况不佳。职级待遇低,影响了干警工作积极性,也不利于协调处理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人民法庭布局还不尽合理,信息化硬件建设和应用程度还不平衡,制约了工作发展。法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水平不高。应付性、事务性工作繁多,法官不能完全一心一意办理案件,积案较多。

三、几点建议

一是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司法为民意识;要加大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少数法官存在的宗旨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工作作风不扎实以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二是要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有些地方存在的审判透明度不高、民事案件超审限以及裁判文书质量不高、说理性不够等问题;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法院审判的规律,在指导思想、工作理念上要不断进行创新。

三是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要加大对基层法院的投入,改善基层法院、法庭办公办案条件,加大市中院的协调力度,想方设法提高基层干警待遇。

四是要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涉诉信访的处理和评价机制,切实提高解决涉诉信访工作效率和效果;在强调“以调为主,调判结合”的同时,应当严格依法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对于涉诉信访案件,不应片面追求当事人满意,对于非法上访以及无理取闹的应坚决予以打击。

五是要深化司法改革,大力推进法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创新新型合议庭制度,真正落实审者判决、审者负责工作机制,逐步树立法官的职业荣誉感,维护司法权威。

六是要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内部考评、排名制度,减少不合理的考核指标;要严格规范案件的发改制度,依法发改,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以及基层院的工作量;要加大对基层法院个别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法官“经营案件”现象,纯洁司法队伍。

七是要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办理人大交办的事项,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要正确对待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把工作置于阳光之下,确保法院工作更加公正、高效地开展。

字体大小 【 】 来源:  责任编辑:开封市人大管理员 时间:2014-08-18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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