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市法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2011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不断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建设,强化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但是,我市法院基层建设和公正司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离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会议指出,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对当前我市法院基层建设和公正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抓好整改,对下一步的工作打算重点抓好落实,并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司法为民意识;要加大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少数法官存在的宗旨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工作作风不扎实以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二、要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有些地方存在的审判透明度不高、民事案件超审限以及有信访因素案件立案难、上诉案件随意发回等问题。
三、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要加大对基层法院的投入,改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办公办案条件,提高基层干警待遇;人力资源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充实基层法院法官数量,新招录人员应优先分配基层法院。
四、要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涉诉信访的处理和评价机制,切实提高解决涉诉信访工作效率和效果;在强调“以调为主,调判结合”的同时,应当严格依法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对于涉诉信访案件,不应片面追求当事人满意,对于非法上访以及无理取闹的应坚决予以打击。
五、要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内部考评、排名制度,减少不合理的考核指标;要规范案件的发改制度,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以及基层院的工作量;要加大对基层法院个别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法官“经营案件”现象,纯洁司法队伍。
六、要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办理人大交办的事项,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要正确对待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把工作置于阳光之下,确保法院工作更加公正、有效地开展。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认真研究处理,并在收到《审议意见书》三个月内由办事机构将研究处理情况送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于2014年10月10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开封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