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一)
(2016年4月26日开封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仝涛、孙玉民、赵浩为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钢牛、张长喜为开封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
刘国伟、陈坤、高颖、梁中贤为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许涛为开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红亮、张建华、郭峰为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吴绍兴、段朝现为开封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志刚、刘文凯为开封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付志涛、刘荣、花友红、吴鲲、张兴海、陈军波、陈培鸿、郑永强、郑建武、孟卫敏、鹿志成、梁玉林、葛艳丽为开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封永元、陈泗的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牛本永的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聂云松的开封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开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二)
(2016年4月26日开封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肖献忠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宋自学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学东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赵 伟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有奎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梁江增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
李莎莎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吕建军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任晓飞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宗振宇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杜 琦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厉学献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葛瑞萍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马 红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 妍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周 凯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郭 桥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王 荟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景友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翠莲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赵根喜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周卫华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韩雪玉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李永胜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
任伟兵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免去:
肖献忠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宋自学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刘学东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赵 伟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有奎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展何文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梁江增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李莎莎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职务;
吕建军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晓飞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职务;
宗振宇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杜 琦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 荟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李景友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梁 坤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永胜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伟兵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朱登博、王执位、薛国胜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聚彬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开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三)
(2016年4月26日开封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宗永恒为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任命:
代朝辉为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申中辉为通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王斌的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申中辉的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代朝辉、韩玉光、张兴盛、张明山、庄建军的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宗永恒的通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开封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