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4月28日下午召开的开封市鼓楼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刚刚任命的13名国家工作人员来到宣誓台前,向宪法庄严宣誓。这是自今年1月1日《鼓楼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施行以来,鼓楼区首次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由新任命的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任免信访工作委员会主任杨振平担任领誓人。仪式上,领誓人左手抚按宣誓台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握拳高举,面向国徽,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站其身后,右手举拳,面向国徽,跟诵誓词。为增强宣誓人的责任感,在诵读誓词后,每位宣誓人依次庄严报出自己的职务、姓名。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及列席会议的各位代表共同见证了这13位履新人员的庄严誓言。仪式结束后,会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主持此次会议的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长安在仪式结束后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今后,凡经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区“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都要公开进行宪法宣誓。通过宪法宣誓,时刻铭记权力来源于人民、来源于宪法,让敬重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成为一种常态。
鼓楼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