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经开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6月28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7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