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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2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开启新时代开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委十一届五次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开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立法工作

1落实2018年立法计划,做好《开封市文物保护条例》的审议和向省人大常委会报批的各项工作。

2对《开封市古城保护条例》、《开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项目开展立法调研和文本起草工作。

3、制定《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常委会主导、有关部门参加、人大代表与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委托起草和联合起草机制。做好立法咨询专家库的调整工作。

4、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报告。落实立法公开、立法听证、立法论证、立法评估、立法咨询五项制度,鼓励和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立法讨论,注重吸收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起草等工作,积极采纳合理意见。

二、监督工作

(一)听取和审议八项例行报告

1、关于2018年上半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关于2017年我市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关于2017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4、关于我市贯彻落实《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及防汛工作情况的报告;

5、“一府两院”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6、关于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7、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8、部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执法检查

1、对食品安全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对《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3、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河南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三)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1、关于我市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

2、关于我市打击网络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3、关于我市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

4、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5、关于我市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6、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

7、关于我市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8、关于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9、关于我市实施乡村战略工作情况的报告;

10、关于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要提前两个月向社会公布,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深入基层进行视察或专题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意见,常委会工作机构将各方面的意见汇总后,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的情况,应向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按照监督法和《开封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发挥其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切实履行人大的法律监督职能。

(五)信访工作

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体察民情、反映民意,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渠道。按照《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重要信访事项交办督办工作办法》,加强重要信访事项的督办查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和改进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办法,理顺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着力推进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加快推动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情况的制度。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开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及时把市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

四、代表工作

1、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规定,做好议案、建议的分解工作,加强与提出议案、建议代表的沟通,组织召开全市议案、建议交办暨表彰会议。启用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办理系统,继续实行重点建议重点督办制度,切实提高议案、建议的办结率和代表的满意率。

2、切实增强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实效。加强代表的集中培训,及时向代表发放学习资料,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水平。整合线下“人大代表之家”和线上代表履职平台的资源,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形式,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度,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优势。

3、强化代表的服务保障。落实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完善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抓好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五、人事任免和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1、按照《开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严格依法办事,不断完善任前了解、卷宗查阅、资格审查、任前考试、任前公示、任前供职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严格任免工作程序,抓好人事任免数据库建设,保证常委会任免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实现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

2、按照全省统一安排,认真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代表选举和市人大的换届工作。

六、专项视察和调研工作

紧紧围绕市人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围绕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围绕解放思想、干部作风导向、环境优化等,积极开展专项视察和调研工作,主动为市委决策和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参考。今年,对自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综合利用、第三次国土普查、安全生产、预算安排、科技发展、公共卫生、档案工作等情况进行专项视察调研。

七、人大新闻宣传工作

1、突出人大宣传工作重点。认真做好“三会”的宣传报道,加强对立法、监督和代表履职等活动的宣传报道,重点抓好我市制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2、丰富人大新闻宣传形式。继续办好《开封人大》、人大网站和《议案提案追踪》专题栏目,充分利用手机报、履职通等新媒体,拓展人大宣传阵地。有计划地做好“河南人大新闻奖”和“全省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的推荐工作。

八、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

1着力加强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

2、抓好履职能力建设。落实法制讲座、机关学习日等制度,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的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的理论素养和能力水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保障水平。继续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努力争创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机关干部培养、使用、交流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素质全面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

 

时间

会议

(次)

       

承办单位

1月

28

1、顺延的2017年有关议题;

 

人事任免(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城工委、农工委、教工委、预算工委

人事工委

2

29

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调研室

 

 

4月

30

1、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交的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开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

调研室

 

大会秘书处

 

城工委

 

 

6

 

 

十五届人  大常委会

1

 

 

 

1一审《开封市文物保护条例(草案)》;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河南省黄河防汛条例》及防汛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打击网络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教工委

法工委

 

 

教工委

 

 

农工委

 

民侨外工委

 

财工委

 

内司委

 

 

 

 

 

 

 

 

 

时间

会议

(次)

       

承办单位

8

2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5、二审《开封市文物保护条例(草案)》;

6、听取和审议《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财工委

 

预算

 

预算工委

 

内司委

 

法工委

城工委

 

10

3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教工委

 

人事工委

 

内司委

农工委

 

预算工委

 

12

4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部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农工委

 

城工委

 

预算工委

 

预算工委

 

 

 

 

 

 

 

 

 

 

 

 

 

 

 

 

 

 

 

 

 

 

 

 

 

 

 

 

 

 

 

 

 

 

 

 

 

 

 

 

 

 

 

 

注:议题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字体大小 【 】 来源:  责任编辑:开封市人大管理员 时间:2018-03-02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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