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选举委员会成员如何提出辞职?
如果有个别县、乡领导干部确因选举组织工作需要必须参加选举委员会的,在被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时,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辞职的具体程序可以考虑,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辞职报告,经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并向下一次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至于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辞职后是否要公告,法律没有规定,为保证选民的知情权,可以将这一情况告知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