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开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开封市公安局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吕勇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汴公[2019]53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开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许可开封市公安局对开封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吕勇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