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通过)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市上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部署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厉行法治、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开封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立法工作
1、落实2020年立法计划,做好《开封市古城保护条例》的审议和向省人大常委会报批的各项工作。
2、对《开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开封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项目开展立法调研和文本起草工作。
二、监督工作
(一)听取和审议七项例行报告
1、关于2020年上半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关于2019年我市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关于2019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4、“一府一委两院”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5、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6、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7、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执法检查
1、对《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对《开封市文物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3、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贯彻实施。
(三)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19年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一渠六河”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复工复产情况的报告。
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要提前两个月向社会公布,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深入基层进行视察或专题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意见,常委会工作机构将各方面的意见汇总后,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常委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执行决议的情况,应向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探索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单独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认真落实《开封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发挥其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不断完善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
(五)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
发挥人大信访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推动和促进群众信访问题解决。
三、加强和改进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办法,理顺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着力推进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落实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意见,对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和上一年度市级财政决算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支持政府把更多财力用于发展实体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民生实事上,更好发挥公共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四、代表工作
1、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规定,做好议案建议的分解工作,加强与提出议案建议代表的沟通,组织召开全市议案建议交办暨表彰会议。坚持把议案建议办理与立法、监督等工作相结合,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抓好重点建议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网上办理、跨年度督办等工作,不断提升办理质量。
2、组织开展好代表闭会期间活动。认真组织驻汴的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参加各类培训,及时向代表发放学习资料,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精心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视察、接待群众来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等活动,继续邀请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深入推进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和“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组织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着力提升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实效。
3、强化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落实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等制度,推动市“一府一委两院”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完善向代表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机制,健全代表反映问题处理反馈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意见建议,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4、严格代表履职管理。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完善代表履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鼓励、引导代表依法履职、正确履职。完善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述职的方式方法,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代表出缺和变动情况,按照出缺代表的界别,安排县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进行补选。
五、人事任免工作
认真落实《开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不断完善选举任免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人事任免数据库,确保党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做好拟任命人员任前公示、任前发言、宪法宣誓等工作,加强对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
六、专项视察和调研工作
围绕市人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围绕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围绕解决民生实事,对全市净土执法、聚焦破解民生“八需八难”、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招商引资、民族宗教、司法监督、预算联网监督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项视察和专题调研,督促解决问题,推动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协助市委开好人大工作会议,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人大新闻舆论工作
1、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以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为契机,总结宣传全市人大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展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2、突出人大宣传工作重点。认真做好“三会”的宣传报道,加强对立法、监督和代表履职等活动的宣传报道,重点抓好宪法、传染病防治法和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普法宣传工作。
3、创新宣传内容方式。继续办好《开封人大》、人大网站和《议案提案追踪》专题栏目,开通“开封人大手机报”,运用手机报、履职通等新媒体,拓展人大宣传阵地,讲好人大故事。继续做好“河南人大新闻奖”和“全省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的推荐工作。
八、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
1、着力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计划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完善并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和各支部的领导,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2、抓好常委会和机关履职能力建设。大兴学习之风,落实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机关学习日制度,抓好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的学习,加强理论武装,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运用系统思维谋划全局工作的能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切实增强推动发展的能力。梳理、修订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发挥制度在管人管事管物上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智慧人大”建设,建设好预算监督、备案审查、代表履职等网络平台,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及时汇报工作,做好参加全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全省人大秘书长座谈会等活动的保障工作;加强与其他兄弟市人大的工作交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不断提升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
3、加强模范机关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要求,抓好以案促改工作,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争创全国精神文明单位。加大机关干部培养、使用、交流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素质全面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
时间 |
会议
(次) |
议 题 |
承办单位 |
2月 |
9 |
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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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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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10 |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情况的报告;
2、一审《开封市古城保护条例(草案)》;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19年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的报告;
4、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一渠六河”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教工委
城工委
法工委
城工委
财工委
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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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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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审《开封市古城保护条例(草案)》;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复工复产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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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
社会建设
工委
监察和
司法工委
财工委
|
时间 |
会议
(次) |
议 题 |
承办单位 |
8月 |
12 |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我市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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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工委
预算工委
预算工委
|
10月 |
13 |
1、听取和审议《开封市文物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6、“一府一委两院”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报告。
|
教工委
监察
和司法
工委
预算工委
预算工委
人事工委
农工委
|
12月 |
14 |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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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工委
农工委
城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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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议题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