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为了向不文明行为“开刀”,好些事儿被写进地方性法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应当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应当佩戴口罩。同一天,《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也获得表决通过,加大对随地吐痰、乱丢烟头、乱倒污水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这次疫情期间,大家养成了很多好习惯,比如正确洗手、打喷嚏用肘部遮挡、聚餐用公筷公勺等。这些好习惯不应只是特殊时期的“防疫法宝”,更应该转化成日常的健康生活方式和文明行为习惯,成为一套如影随形的“防护服”。上海近日起草《上海市民卫生健康公约》并公开征求意见,核心内容就是“12个不要”“12个倡导”,“使用公筷公勺”被列为“12个倡导”中的一条。河南也在研究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法彻底取缔食用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
文明需要规则护航。要知道,人性的进步和完善从来都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对不文明行为说“不”,仅仅停留在道德谴责的层面还远远不够,也不能单纯寄希望于“君子慎独”,必须有赖于制度化约束,明确划出法律红线。通过立法,使更多的人知法、懂法、领会法的精神,不但能用规则指引自己的行为举止,还能用规则对他人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如此才能逐步提升文明的水准,为全社会健康运行系好“安全带”。
法律的目的不只是惩罚人,更是引导规范人的行为。各地密集出台相关条例,目的并不仅在于惩罚不文明行为,更在于唤起公众自觉自律、改掉陋习,从而发自内心地认同社会的文明准则,也在于进一步涵养法治意识。从一开始“忌惮被罚”到后来“自觉遵守”,法条改变的是行为更是思维。每个人法治素养的提升不仅构成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石,也助推社会文明的提速,构成美好生活的一部分。说到底,我们信仰法治、遵守规则,是为了让公共空间变得稳定、可预期。
有人也生出疑虑:有坏习惯的人不是一个两个,坏习惯养成也不是一天两天,立法禁止的行为琐碎微小,时时处处都可能发生,执法者盯得住管得了吗?这个疑问有其道理。比如,“凑够一撮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的群体过马路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人可能明知违法,也不在乎。但我们不必悲观:制定规范是第一步。和其他法规配套衔接,用“法亦责众”的示例打破“法不责众”的惯性,使执法的“腰板”更硬、更有力度是下一步。无论如何净化社会风气、增进文明意识不但会得到公众的支持,还将得到法律的支撑。
在文明这趟列车上,没有一个人在车窗外,大家彼此关切、彼此成就。法规让不文明者付出代价,社会也要让文明善良者获得“加分”。近日,郑州一名小男孩乘公交时发现一个座椅上有水,便细心地在靠背上贴上“有水,请不要坐”的纸条;同样在郑州,一家三口过马路时公交车停车礼让,他们停下脚步鞠躬感谢……正如网友点赞所说:“你文明的样子,真美!”每个人都来展现文明之美,唤起心中的文明因子,并让它开枝散叶,那将是最美的风景。
(摘自河南省人大建设2020年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