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接受王文娟、翟中州、高宏勋、徐强
四位同志辞去开封市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3日开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王文娟、翟中州、高宏勋、徐强四位同志辞职的请求,开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文娟、翟中州、高宏勋、徐强四位同志分别辞去所任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