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孟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被审计单位承担起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尽好责抓到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2021年12月21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侯凯作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时如是说。
报告指出,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8949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分别有7194个、382个、1373个。截至2021年10月底,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有6821个(占95%)已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有318个(占83%)已完成整改,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均制定了措施和计划。
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审计整改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意见》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全面落实全国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体现出3方面特点:一是政治站位显著提高,二是整改责任更加压实,三是整改合力初步形成。
报告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对16省的373个典型问题开展专项督查;14个中央部门针对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督促整改,完善相关制度,提升审计整改效果。财政部、国资委、银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财经领域重大信息虚假问题专项行动,以督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为基础,对地方财政收入、国有企业财务会计信息、银行保险机构财务会计信息及监管指标数据等3个领域进行整治。审计署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3种类型,实事求是地提出整改要求,并对8省和23个中央部门单位的416个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审计。
在分组审议中,沈跃跃副委员长表示,国务院及各部门、各地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高站位认识,工作抓得实,有成效,对审计报告中查出的6大类共50个方面的问题及4条审计建议进行认真整改、逐项落实,涵盖了财政管理、中央部门预算执行、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政策措施、国有资产、重大违纪违法等各领域各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得到纠正解决,整改效果比较明显。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后,国务院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促进审计整改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等相结合,整改情况总体良好。”为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杜黎明委员建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对审计查出问题特别是还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国务院及相关部门要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深入剖析原因,从政策、制度、机制、标准层面巩固整改成果,着力构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力争取得“审计一个单位规范一个行业,处理一个典型教育引导全面”的效果。
“建议结合问题整改,坚持边改边立,有针对性制定完善有关制度规定,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堵漏补缺。特别是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门,要举一反三、总结教训,拿出真招实招,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标本兼治。”殷方龙委员说。
让审计整改工作程序更加清晰明确
“从整改情况看,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还有373项尚未整改到位:一是中央财政管理和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方面的85项,二是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方面的108项,三是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54项,四是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126项。”侯凯说。
报告介绍,综合考虑要求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问题的相关情况,其中一项原因便是有些问题整改受相关程序制约或整改前提已灭失,需堵塞漏洞加强监管。
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一是分类制定整改计划。系统梳理未整改到位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目标等,健全整改跟踪机制。二是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强化责任担当,拿出真招实招,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困难。三是大力推动标本兼治。对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分析原因,主动探索,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管理。
报告显示,下一步,审计署将严格落实《意见》各项要求,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李巍委员建议,要加大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力度,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在指出问题的同时,加强对问题原因的分析;对一些部门、地区、系统、单位长期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的责任人和整改时间等,解决审计整改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加强跟踪问效,对明知故犯、屡审屡犯的,要加大责任追究,探索建立约谈机制,坚决堵塞漏洞,违规必究,严格查处。”李巍说。
李锐委员表示,要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程序,对前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再审计,重点监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在推动问题逐个整改到位的同时,更加注重排查和梳理共性问题,剖析深层次原因,找准漏洞短板,在深化改革中通盘考虑,完善制度机制,实现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此外,黄志贤委员认为,审计出的新问题反映了现实财经纪律、制度和规定在执行落实上的问题,应该组织专门研究,分析问题的成因。
推动审计整改效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报告重点介绍了关于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方面的建议,关于深化财税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方面的建议,关于加强制度建设和统筹协调、增强重点领域改革规范性系统性方面的建议,关于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方面的建议落实情况。
关于加强制度建设和统筹协调、增强重点领域改革规范性系统性方面的建议落实情况:一是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医保局、财政部健全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巩固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二是生态环保政策方面,综合考虑减排目标、经济发展、企业承受能力、各项碳减排措施的衔接等因素,逐步完善碳达峰、碳中和财税支持政策体系;三是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方面,财政部出台预算公开、预算管理一体化等相关配套文件,推动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各环节;四是中央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方面,财政部组织119个中央部门编制2020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试编2020年度中央政府本级综合财务报告。
如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也是分组审议中多位委员提及的话题。
杜黎明建议,要健全科学规范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体系,加强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双监控”。把绩效作为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的重要目标,紧紧盯住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全面总结分析审计查出的资金闲置、资产闲置、建成项目未产生效益等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及时整改。加快建立完善分行业分领域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针对绩效运行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纠偏纠错和调整处置,促进绩效目标按期保质实现。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杜黎明说。
吕薇委员说,在管理上,对项目的设计和组织要科学合理,要符合实际,目标任务一定要明确,要能够有考核的绩效和标准,要有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体系,推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李锐建议,要把绩效自评和第三方评价结果充分运用于预算支出安排,对效益不好特别是多年绩效不佳的项目,要考虑核减资金或者取消项目,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此外,据侯凯介绍,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和林草局,针对投资专项和转移支付管理分配不规范交叉雷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发行轻管理、违规返还税款、生态环保政策冲突和资金侵占挪用等4方面审计查出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
(来源: “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