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民群众联系时,应注意哪些情况?
代表联系选民是了解社情民意、知情督政、依法履职、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重要途径。但法律只明确了联系选民的要求,没有对联系选民的内容、方法作出具体规定,因此,当前代表联系选民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亟待提质增效。
联系内容丰富范围
从实践中看,代表联系选民工作主要是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选民向代表反映具体问题,建议联系内容可以与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定、决议结合起来;与提高基层群众的民主意识结合起来;与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结合起来;与接受选民监督结合起来等。
反馈信息注重成效
选民向代表反映意见和建议后,迫切希望及时得到反馈信息。如果代表对选民反映的问题的处理缺乏力度,将会导致联系成效不明显,影响了代表在选民心中的地位和威信,从而挫伤了选民的积极性。对此,代表接待选民工作应以不断完善制度作为保障,反馈信息做到及时且注重成效。
联系选民拓展渠道
有的代表平时接触的选民较多,能听到最基层群众的意见,而有的代表由于工作调动或事务繁忙,很少联系原选区或选举单位。为了让选民感受到代表“找得到”“叫得动”,建议通过代表之间观摩交流、互评互学,不断在搭建代表活动平台上突出新特色,同时,注重坐办与上门接访相结合,定点接访与集中座谈相结合,拓展代表联系选民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