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提出议案的法定条件和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表议案起码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提出议案的主体要符合法定资格或者法定人数。在全国代表大会上,代表提出议案分为两种形式,一是代表联名提出,二是代表团提出。代表联名的人数是30名以上,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议案应当由代表团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并由代表团团长签署。县级以上地方人大代表联名人数为10人以上、乡镇人大代表人数为5人以上。
第二,代表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第三,代表提出的议案必须是要求列入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的事项。
代表提出议案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是制定法律、修改现行法律和解释法律的议案;
二是需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的有关宪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的议案;
三是应该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或者批准的其他事项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