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和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决定,2016年开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将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为推进公开立法、民主立法,科学合理制定地方立法计划,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地方立法项目建议(含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项目建议必须符合地方立法权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围绕《立法法》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具体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时,请尽量写明立法依据、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才能解决的问题,并注明是人大地方性法规项目或是政府规章项目。提交立法项目建议也可以提供立法文本建议草稿。
三、立法项目建议向开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提交。提交方式可以采用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并请注明建议人单位或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本次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
通信地址:开封市晋安路58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邮政编码:475004 电子邮箱:fgk304@163.com
联 系 人:黄义学 张凯 联系电话:0371-23859629
开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开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