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扩大地方性法规立法的公众参与,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布《开封市文物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8年7月2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开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1、信函邮寄至开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通信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2号,邮政编码:475000);
2、电子邮件发至:kfrdfgw@163.com;
3、联系人:刘 琦、孙嫣然,联系电话:0371-25553868 23852856,传真:0371-25557699。
欢迎在来信来函中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开封文物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全文发布在开封人大网http://rd.kaifeng.gov.cn
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