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召开《开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君、副市长肖文兴出席会议。
会议宣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开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条例》制定情况并对《条例》进行解读说明;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表态发言。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决议,《条例》将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尹君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务实举措、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抓手、构建海绵城市建设常态长效机制的有力保障。要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条例》实施的浓厚氛围。注重宣传范围的全覆盖、宣传形式的多样化、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大力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要强化责任落实,切实保障《条例》内容的贯彻实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切实履职、强化督促检查,凝聚合力,用法治的力量推动城市绿色高品质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封作出新贡献。
肖文兴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要求市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以《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重要任务抓实、抓细、抓好,用法治的力量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常态化、机制化发展,努力打造全国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建设“开封示范”。
供稿:市人大 王冠亚
策划:娄和彦
审核:魏勇
编辑: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