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1日开封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 伟为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屠嘉铃为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陈井竹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徐 昆的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庆丰的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文玉的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开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10月31日开封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娜丽为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门 辉为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蔡郁朋为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尚天亮的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门 辉的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杜振军的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郭俊峰的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靳 阳的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