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冠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4年,法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人大关于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的部署要求,与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协同配合,坚持守正创新,全面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推动两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监督意识,增强备案审查工作思想自觉
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监督职责,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202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提高了备案审查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为进一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我们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全国人大、省人大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从保障宪法实施、维护法治统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监督意识,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备案审查监督刚性,致力于将备案审查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依法履职尽责,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一)全力推进“有件必备”,实现备案范围全覆盖
一是实现规范性文件应备尽备。各报备机关基本能够做到主动履行报备义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市政府规章2件,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8件,市中级法院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报备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各报备机关建立报备工作责任制,基本做到纸质文件报送及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电子文件同步报送。
(二)全面落实“有备必审”,确保备案审查有成效
严格按照合宪性、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审查标准,立足依职权审查、依申请审查、专项审查、移送审查四种法定方式,规范开展审查工作。一是做好依职权审查。对符合备案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法工委依职权组织审查,同时按文件属性及时分送相关专工委同步审查。全年审查工作中没有发现违反法定程序、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问题,没有发现超越法定权限以及其他明显不适当的情形。全年未收到相关方面和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未开展依申请审查。二是开展专项审查。按照上级人大部署,2024年5月,对地方性法规(含决议、决定)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情形开展专项审查,并督促和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工作。经审查,我市现行有效的11部地方性法规和市、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决议、决定中不存在歧视和区别对待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地域企业的情形。三是强化督促指导。法工委密切关注各方面对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和相关舆情。根据全国人大备案审查意见,督促政府有关部门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市政府优化与调整政策,制发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做到既符合上位法规定和精神,也符合行政管理措施与目的相匹配的原则。
(三)有效实现“有错必纠”,保证审查监督有力度
一是创新审查方式提高审查质量。从单一的“文来文往”审查方式转变为多元的“面对面”审查。针对存疑的规范性文件召开联审会议,联合会商相关规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在审查《开封市公交车补贴实施办法》的过程中,针对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法工委会同预算工委开展联合审查,听取制定机关市财政局、市交通局说明情况,提出审查意见。二是依法纠错强化监督刚性。2024年,法工委通过对报备机关发文目录的定期检查,发现1件规范性文件应备未备,已责令相关单位说明情况,限期纠正。针对部分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仍在官网公布且未标明已废止或已失效的问题,法工委督促文件制定机关及时纠正。截至12月底,51件存在上述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得到纠正。
(四)参与省备案审查平台建设,信息化水平有提升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部署,推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省、市、县三级贯通,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在2021年对全市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录入数据库,2023年开展核校工作的基础上,于2024年6月开展规范性文件数据分析研究和清理工作。经清理,全市录入数据库的892件规范性文件中,保留757件(含修改3件),废止135件,确保入库文件规范权威。
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备案审查规范化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全国人大、省人大,学习借鉴外地人大,持续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机制。
(一)建立报备核查制度。法工委印发《关于报送发文目录的通知》,定期收集并核查“一府一委两院”文件发文目录,发现疑似应当备案的文件,立即要求制定机关提供正式文本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的特性进行审核,确定符合备案要求的责令立即报备并提供情况说明,确保应备尽备。
(二)落实专项报告制度。以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为抓手,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在常委会和社会层面的显性化,不断彰显备案审查制度张力。包括今年在内,市人大常委会已连续五年听取和审议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同时从2021年开始持续推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报告制度,全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已经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
(三)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备案审查环节多、涉及单位多,做好工作的沟通与协调至关重要。法工委注重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加强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争取指导、帮助和支持。二是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内部各工作机构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形成审查工作合力。三是加强与制定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提醒报备、主动交换看法、督促依法公开,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发水平,促进备案和审查有机联动。
(四)加强审查能力建设。一是注重高位推动。年初召开备案审查工作推进会,传达上级精神,安排部署工作,进一步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法工委注重收集规范性文件被撤销、被纠正的审查案例,及时在工作群内发送,组织市、县(区)人大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和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对照思考,学习借鉴。三是注重素质能力提升。坚持定期会商、业务培训、工作讲评相融合,组织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参加全国人大立法培训班、省人大备案审查工作专题讲座和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备案审查专题培训,多渠道、多维度提升市县两级备案审查人员业务素质、工作能力,确保既审得下,又审得好。
(五)强化县乡备案审查工作。一是日常督导答疑解惑。建立市县两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多元化沟通交流机制,通过微信工作群、电话、视频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日常工作指导。二是实地调研抓好落实。今年6月,到顺河区、鼓楼区开展调研座谈,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司法局和法检两院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就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困难问题进行交流,并就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征求意见。11月,到祥符区杜良乡、杞县五里河镇对乡镇人大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调研,着力打通备案审查工作“最后一公里”。三是积极打造工作样板。鼓励支持县区人大打造备案审查工作亮点品牌,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成效。如,祥符区人大积极探索提前介入审查方式,对“主体、权限、内容、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从源头上减少问题发生,提高文件制定质量;尉氏县人大邀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和普法宣讲团成员参加备案审查相关环节,在备案审查工作中更多听取来自人民的声音。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努力方向
我市两级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基本实现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提高。一是报备范围把握不准。有的制定机关对于某些文件是否属于“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存在歧义。二是审查工作模式单一,公众参与度低。三是备案审查信息化应用程度需要提高。四是有关部门重视程度有待提升,存在应备未备、报备不及时、不规范现象。
新一年的备案审查工作,在继续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的同时,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着力,打造工作亮点,增强工作实效。一是完善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和河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结合备案审查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修改《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着力推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完善定期通报、专项报告、上下联动、专家咨询等制度。二是改进审查模式。尝试引进专家论证、委托第三方研究、组织集中点评等审查方式。拓展人大代表参与备案审查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探索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备案审查,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三是深化专项报告制度。2025年,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四是建立联审联动机制。强化与其他备案审查机关的衔接联动,针对涉及的共性问题开展联合调研或者联合审查,共同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发挥备案审查工作合力。五是探索“执法检查+专项清理”工作模式。在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监督成果,组织市、县两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法规的贯彻实施,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开封经济发展。六是强化县区工作指导。将推进县区人大备案审查工作作为2025年重点,加强培训指导、督导检查,引导县区人大把握工作方向、找准工作重点、打造工作亮点、增强工作实效,实现市、县两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有机贯通、上下联动,推动全市备案审查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24年度报送备案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市人民政府规章(2件)
1.开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2.开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二、市人民政府(含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8件)
1.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5.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6.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开封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7.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8.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市级成品粮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件)
1.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破产企业登记事项便利化工作的意见